2020年新市民积分入学告知书
日期:2020-03-18 09:31:14  浏览量:1661

2020年新市民积分入学告知书

各位新市民:

新市民积分管理是区政府关注新市民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稳步推进新市民同城化待遇的实事工程。为更好做好积分入学工作,现将2020年新市民积分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

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3月2日--5月底;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区镇、街道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全区11个区镇、街道有17个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接受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二)选择材料

按照《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至房屋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2.2020年积分入学只受理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申请。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并且没有取得全国统一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获得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3.隐瞒学籍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子女准入资格,并纳入积分管理失信人员名单。

4. 新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 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至各区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zgwj.gov.cn/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5日

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平望镇

平望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

地址:平望西新街8

电话:63663962

梅堰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 

地址:梅堰梅龙路1

电话:6368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