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堰实验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细则
日期:2020-03-23 10:10:39  浏览量:1100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规则,望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1、任课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必须认真担负起课堂上教育教学的全部职责,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才能进入课堂,必须自始至终关注课堂流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坚持课前两分钟准时到位。教师到达教室门口后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回到自己的座位坐好,并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及时表扬鼓励或批评教育,以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3、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在教师发出上课指令后,班长喊“起立”,并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师生问好后再示意学生坐下。

4、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集中精力学习,养成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5、教师在课堂上须严格控制新课讲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5分钟,并且保证每节课有10-15分钟的课堂练习时间,要精讲多练,提高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学生的站姿、坐姿和看书、写字姿势以及听讲回答问题的状态,根据情况及时纠正。要求学生站直坐正。学生看书写字时,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视力。

7、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提醒,及时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妥善处理好课内发生的一切情况,正确处理违纪学生,不得把学生赶出课堂。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对个别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应采取灵活、适当、理智的处理方式,最好用形体语言给予制止,不得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确保课堂教学时间的有效性。

8、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要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下课铃一响,教师应立即结束授课,并示意:“下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师生互道再见。如有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10、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得随意拖堂,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如该节课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专用教室或室外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专用教室的仪器设备,注意安全,并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和身体锻炼,教师自始至终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11、教师不能穿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进入课堂,课堂上应落落大方。教态自然亲切。不得坐着讲课,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课堂上抽烟、随地吐痰、乱丢粉笔头、纸屑等;语言清晰、标准、亲切,不得用方言授课,无言语刺激、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板书规范,书写标准、清晰、简要、不繁琐;教学能紧扣教材重难点,能面向全体学生,做到生动有趣。

12、教师不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增删教材,必须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13  、英语课用英语组织教学,其他学科用普通话。